所谓的“小产权房”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,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,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,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。
 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,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。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,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。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。
  何谓“小产权房”?

  小产权房的背后是中国畸形的房地产政策和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。
  在这场极富中国特色的博弈中,当事各方都备感矛盾。但顶着违法之险,小产权房却顽强地存在着。
  “小产权”房该堵该疏,且看百家争鸣。